亿安科技作手之“井论”学习(110218)
一、“井”的设计目的:
适应股指期货时代的变化,当下确认趋势非标准背驰情况下的第一、二类买卖点;盘整中也可用于对冲操作。
二、“井”的构件:线段
三、“井”的定义(以下统一以向上为例)
12345,五段,是构造井的基本形态,形成井的位置肯定是5, 3不可能出井,为什么,因为123只有三段,而5出井的前提条件是5至少比3和1其中之一高,向下反过来。
四、五段线段完全分类:
1. 线段类上涨

2. 234形成中枢(此种情况下探讨井)(注:考虑向上情况,作手在给井定义时,在形态上向上情况下仅考虑了1、3、5的高点关系,故我理解,低点上没有明确要求)

五、力度判断的方法:柱子面积或者MACD值,见下面答疑:
明白输赢2011-02-18 16:33:35
目前从2939下来,到2890点,正好也是5段,第5段的黄白线比1、3段都低,但是第5段的macd绿柱子却比第1段小,和第3段比差不多,这不也是一个小井。
井的条件一是比力度,看macd。二是看黄白线。只要有一个符合,就是符合条件,不必要macd和黄白线都符合。我这样理解对不对?
博主回复:2011-02-18 19:39:48
对,但是这里是一个盘整,注意本ID理论的必然只保证是非标准式趋势,不过盘整也可以用井,但是一旦这个中枢出现三卖就要让股票先见鬼一会去。
但作手又在文中明确指出:
注意考察力度的时候中间有中枢除了柱子面积和外必须考察黄白线,这点本ID在以前的解盘里提过的。
这个地方看似矛盾,是理解有误还是什么原因,观察走势分析看看再说。
六、 1、3、5力度比较完全分类:(5的力度与其他几个线段力度之比较
5﹤3﹤1 3﹤5﹤1 1﹤3﹤5 3﹤1﹤5 5﹤1﹤3 1﹤5﹤3
大井(形态1<3<5,力度5﹤3﹤1);
大井(形态1<3<5,力度3﹤5﹤1);
大井(形态1<3<5,力度5﹤1﹤3);
原文中有“注意有一种情况不归为井:就是12345向上,1的力度最小,5的力度次之,3的力度最大此类不算井,因为345后面必然还有走势在67的时候才能再判断,个中道理各位好好体会”,故上面6种力度关系中,1﹤5﹤3这种必然不形成井,故能形成井的1、3、5力度比较分类有下面几种:
5﹤3﹤1 3﹤5﹤1 5﹤1﹤3
备注:井的分类(1)
形态:
构成井的形态有且只有6种,力度有且只有3种
标准大井编码为 4__2 ,
而其余组合则为小井,如6_2, 5_2, 3_2, 2_2, 1_2
6_1, 5_1, 4_1, 3_1, 2_1, 1_1
(一)、线段类上升
a. 线段5新高(形态编码为6)
b. 线段5不新高(形态编码为5)
(二)、 中枢类上升
1。线段3高于线段1
a. 线段5新高(形态编码为4)
b. 线段5不新高(形态编码为3)
2。线段3低于线段1
a. 线段5新高(形态编码为2)
b. 线段5不新高(形态编码为1)
力度:(线段5的力度在所有情况下都最小)
1。 线段 1 〉 线段 3 , 线段 3 〉线段 5 , ( 线段 1 〉线段5 )
力度编码为2
2。 线段 1 〉 线段 3 , 线段 3 < 线段 5 , 线段 1 〉线段 5
力度编码为1
3。 线段 1 < 线段 3 , 线段 3 > 线段 5 , 线段 1 〉线段 5
力度编码为1
七、 井的完全分类:

八、井的应用:
1. 趋势非标准背驰情况下,大井,判定一买卖点,趋势结束;
2. 趋势非标准背驰情况下,未出现大井,高点后形成小井,判定二买卖点,趋势结束;
3.盘整中对冲使用
石头备注:
该文分析的不错,关于井的应用补充一点:
4、趋势非标准背驰情况下,未出现大井,高点后形成小井,判定可能二买卖点,若之后连续的走势又是小井,则可反推前期高点为一买卖点,而第二个井为二买卖点位,趋势结束;